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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轩达贸易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1-08-13 
项目名称 台州市轩达贸易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台州市轩达贸易有限公司
简介

台州市轩达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1,注册地址: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卷桥村,法定代表人黄杏芳,持有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7964598014,经营范围包括化工原料[甲苯、甲醇、异丙醇、丁酮、乙酸乙酯、二甲苯、环已酮]批发、零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企业于20186月27日取得台州市路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路安监管[2018]3013号,许可范围:带储存经营:化工原料[甲苯、甲醇、异丙醇、丁酮、乙酸乙酯、二甲苯、环已酮],有效期至2021年7月20日。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储地址均位于路桥区金清镇卷桥村(浙江明伟油墨有限公司内),设有8只24m3埋地储罐(甲苯储罐2只,其余物料储罐各1只),本轮评价时,企业将经营品种调整为: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酮、异丙醇、甲基环己烷、乙酸正丙酯(甲苯储罐2只,其余物料储罐各1只);调整后,企业需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范围为带储存经营:化工原料[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酮、异丙醇、甲基环己烷、乙酸正丙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年]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44号公布,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国务院令[2013]第645号修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55号令公布,[2015]79号令修正)的规定,受台州市轩达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规定台州市轩达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在对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初步分析基础上,通过安全检查表(SCL)分析的科学方法,编写完成了《台州市轩达贸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在本报告的编写过程中,台州市轩达贸易有限公司均给予了大力帮助和支持,并提供有关资料,使安全评价报告得以按时完成,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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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轩达照片:明伟油墨有限公司、轩达贸易办公楼。轩达贸易罐区

项目组长 葛跃君
技术负责人 陈业鸿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琴
评价报告编制人 葛跃君
报告审核人 许可水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
注册安全工程师 葛跃君、陈业鸿、许可水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
时间 2021年3月
主要任务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