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临海市东亚电镀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临海市东亚眼镜电镀厂 | |
简介 | 临海市东亚眼镜电镀厂创建于1994年3月,于2019年10月变更为临海市东亚电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眼镜架电镀加工的企业。企业用地面积9998.18m2,总建筑面积15989.42m2。企业目前共有4条电镀生产线,其中全自动垂直升降式Cu-Ni-枪灰(或仿金、Cr、Au、Ag)电镀生产线3条和一期工程(750万副眼镜架之350万副眼镜架自动镀锌挂镀线)于2019年4月通过验收。该企业电镀加工过程中涉及剧毒化学品: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银钾,以及危险化学品:氰化金钾、氰化亚铜、硼酸、氢氧化钠、硝酸钠、硫酸(98%)、盐酸(30%)、硝酸(80%)、铬酸酐、重铬酸钾、双氧水(15%)、硫酸镍、磷酸、次氯酸钠、氯化镍等;因此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企业现有员工230人,共设2名安管员。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局[2012]第57号令公布,[2015]第79号令、[2017]第89号令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企业属于“金属制品业”,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因此企业不需要申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的要求:“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根据《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浙应急基础[2020]75号)第3.3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使用和储存量比较大的企业,最好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因此企业委托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到临海市东亚电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收集大量的有关资料,在对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初步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安全检查表法(SCL)等评价方法,编写完成了《临海市东亚电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在安全评价报告编写过程中,临海市东亚电镀股份有限公司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给予了帮助和支持,并提供有关资料,使安全评价报告得以按时完成,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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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葛跃君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葛跃君、蒋立恒、姚宏达、陈科新、关国华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蒋立恒、姚宏达、陈科新、关国华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蒋立恒、姚宏达、陈科新、关国华 |
时间 | 2021年8月9日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