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龙游日邦海绵有限公司年产16万m3发泡海绵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龙游日邦海绵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龙游日邦海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6月12日,位于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鸿运路3号,厂区占地面积约9998.22平方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5MA29T3953U,法定代表人:胡晓辉,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浙江龙游日邦海绵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发泡海绵的生产,具有年产16万m3的生产能力,其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的二苯基甲烷-4,4'-二异氰酸酯(MDI)、甲苯二异氰酸酯(TDI)、辛酸亚锡、二氯甲烷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年修订)》(GB/T4754-2017)划分,浙江龙游日邦海绵有限公司属于塑料制品业中的泡沫塑料制造业(C2924),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原国家安监总局公告[2013]第3号文)识别,未列入“行业目录”中,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受浙江龙游日邦海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年产16万m3发泡海绵项目所涉及的安全条件进行现状评价。 本公司评价人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以及该企业提供的文件资料,通过对企业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及其安全管理现状等进行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危险、有害的程度,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现场检查表等评价方法,对浙江龙游日邦海绵有限公司年产16万m3发泡海绵项目所涉及的安全条件进行符合性评价,从而提出消除、预防和减弱危险性,提高安全可靠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形成了相应的安全评价结论。 本安全评价报告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编制完成,在本次安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浙江龙游日邦海绵有限公司和浙江龙游日邦海绵有限公司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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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华梁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华梁、刘仕品、王玉美 | |
报告审核人 | 蒋立恒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华梁、刘仕品、王玉美、蒋立恒、陈业鸿、王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华梁、刘仕品、王玉美、蒋立恒、陈业鸿、王琴 |
时间 | 2018.9.10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