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天台阳光工贸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天台阳光工贸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天台阳光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04日,注册住所位于天台县福溪街道兴业西四街8号,法定代表人:范鑫,注册资本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3148082575F。经营范围:抛光膏制造销售;橡塑产品、金属制品、汽车配件制造、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除外)、五金、建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天台阳光工贸有限公司在喷塑工件的烘干过程涉及使用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焊接使用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属于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划分,浙江天台阳光工贸有限公司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中,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受浙江天台阳光工贸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厂区现状所涉及的安全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组建了项目评价组,收集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及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并对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通过对企业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及安全管理现状等进行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危害程度,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安全检查表等评价方法,对企业生产项目所涉及的安全条件进行符合性评价,同时提出了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本评价报告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在评价工作过程中,得到了浙江天台阳光工贸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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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童泽文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童泽文、雷震春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童泽文、雷震春、许可水、陈业鸿、王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童泽文、雷震春、许可水、陈业鸿、王琴 |
时间 | 2022.4.4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7.15 |